关于推荐我系第一届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第一轮)的通知
各党支部:
我系党总支将于12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第一届党总支委员预备人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我系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心理学系党总支委员候选人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总支委员的人数及构成原则
1.根据有关规定,我系第一届党总支应选委员5名,按20%差额,确定党总支委员候选人为6名。
2.党总支委员的构成应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我系工作的领导。委员候选人应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二、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应为组织关系在本总支部的正式党员。
2.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原则上能任期满一个任期(四年)。
3.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把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同本系实际相结合,行之有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并在本单位师生员工中起到表率作用。
4.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受群众拥护,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
5.熟悉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我系的实际相结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立足本职岗位推动我系各项事业持续向前发展。
6.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相关安排
各党支部根据党总支委员的人数、构成原则和条件,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党总支委员候选人进行酝酿提名,提出候选人提名名单(不超过6人),并填报《心理学系第一届党总支委员候选人支部提名表》(附件1),于2016年11月15日前上报纸质版至党政办姜建华主任处。
心理学系党总支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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