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系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本科生: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和《学生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心理学系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参评要求
1.成绩要求:成绩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不能有不及格科目(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等所有科目);成绩完整且有效,不得以一个学期的成绩参评;
2.体质测试成绩要求:总成绩及格;
3.综合测评中德育加分不得超过本人成绩绩点的20%;
4.如实申报评选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学校将取消其2015-2016学年的参评资格,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二、申请注意事项
1.所有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学生管理系统”上开展。学生须在“学生管理系统”上进行申请,申请者需正确填报相关资料;
2.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政府奖学金或者捐赠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重复获评;政府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不可重复获评。
三、日程安排
1、9月上旬,成立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和各年级评选小组;
2、9月中旬,完成综合测评加分并公示;
3、9中下旬,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和公示,并将结果上报学生处,完成系统审核、国家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报送等工作;
4.10月20日前,完成捐赠奖学金的推荐工作;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
依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我系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心理学系学工办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