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系2017-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公示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25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引导学生结合自身特点寻求发展,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紧扣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心理学系“魅力教育”理念,特修订《心理学系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我系2017-2018学年度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一级指标,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我系师生意见,设计符合我系实际情况和具备可行性的二级、三级,设置了详细条例对应各级指标,并经心理学系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讨论、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现将细则全系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请对细则内容有疑问的同学,拟写纸质意见书,并在公示期内提交给辅导员。
心理学系学工办
201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