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系举办《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宣讲会
发布人:李浩
责任审核人:刘妍
系统审核人:潘俊豪
发布日期:2020-12-31
2020年12月28日下午,心理学系《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宣讲会在305举行,我系研究生教育与科研主管领导潘俊豪副系主任围绕“科研诚信”对我系学术型研究生进行了宣讲。
潘老师以“什么是科学研究与学术”为切入点,讲述在科研和学术活动中,遵守相应的学术道德准则和学术规范的重要性。潘老师传达了有关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文件精神,讲解了《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中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内容,强调了无论是学位论文还是课程作业,都应该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不注明出处,将他人的学术成果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发表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任何一个知识成果的发表必须对前人的相关知识贡献进行系统地梳理、概述、承认与尊重,不得故意夸大自己的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修改原始数据以符合预期,直接使用他人未发表的学术观点,一稿多投等;代人写作或找他人代写学术论文更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潘老师根据心理学专业的特性,做了针对性的说明。作为本专业的学生应注意对被试个人信息的保护,所有的相关信息都应做匿名和保密处理,对于各种不同的学术流派都应保持尊重,体现心理学的多元与包容性。潘老师提醒我系师生除了常规的学术成果登记签名以外,投稿必须使用我校公务电子邮箱,论文被接受一个月内,必须将相关原始数据上传相关系统以备检查。另外,潘老师还强调了我校已加大学位抽查论文的力度。
潘老师深入浅出的说明,让在座学生对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认识到科研诚信是参与科学研究必须遵守的底线与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