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系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系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港澳台学生)。
二、工作程序
(一)9月9日前各学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新生:学生提交《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生)》、《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学工办;
老生:新入库学生提交《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老生)》、《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学工办;
上学年已被认定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高年级本科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无变化则只需提交《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老生)》,无须重复提交其他材料。
(二)9月9日系内评议小组进行综合评议
系内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各年级学生,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各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排序。
(三)9月9日-9月12日系内初评认定名单公示
系内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用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相应年级认定工作组成员提出质疑异议,认定工作组予以答复。
(四)9月13日将初评结果名单提交学生处审批
三、补充说明
1、学生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应诚实填报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
2、本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将作为2016-2017学年开展本科生助学工作的基础,为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园地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学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等的必要依据;
3、相关附件可到学生处主页下载: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1589
联系人:倪老师 咨询电话:39336576
心理学系学工办201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