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系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全体港澳台侨本科生: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和《学生处关于评选中山大学2015-2016学年度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将心理学系2015-2016学年度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参评要求

1.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申请所有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体质健康测试达标、参评学年度内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科目等;

2.在校的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籍本科生和华侨本科生(休学、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具有参评资格);

3.认同一个中国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二、日程安排

1926日,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

2929日,候选人前往奖学金网页( http://ecampus.sysu.edu.cn/sims/ )“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心理学系学工办 

201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