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系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27
全体港澳台侨本科生: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现将心理学系2016-2017学年度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参评要求
1.满足所有中山大学本科生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体质健康测试达标、参评学年度内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科目等;
2.在校的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籍本科生和华侨本科生(休学、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具有参评资格);
3.认同一个中国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二、日程安排
1、9月30日前,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
2、公示期满三天之后,候选人前往奖学金网页( http://ecampus.sysu.edu.cn/sims/ )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心理学系学工办
201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