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系2017-2018学年参评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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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学生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关于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例如下:

(一)学术创新奖(奖励金额2000元),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以中山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含正式录用),或作为正式代表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并有论文被会议论文集全文收录,或论文摘要被大会论文集收录,或受邀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做报告;

2.学术著作:参与撰写、编写或翻译学术著作;

3.科技成果:参与已开展成果应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应用性科技成果,要求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国家专利授权并已开展成果应用的科技成果;

4.产生重要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参加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播等方面重要活动的学术报告,并有突出成效,有被政府部门或者学校采纳的调查报告、咨询建议及内部参考等成果;

5.参加科研项目: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道德风尚奖(奖励金额1000元),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3.参加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或者长期从事志愿服务,参评学年所获公益时超过100小时,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三)学科竞赛奖(奖励金额2000元),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际重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2.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3.获得省部级重要科技奖项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

以上提到的主要成员为个人排名前5名。

(四)文体艺术奖(奖励金额2000元),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体育类竞赛:国家级体育赛事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省级体育赛事单项冠军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文化艺术类竞赛(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画、摄影):国家部委举办的国家级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或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举办的省级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文艺、体育特长生不得以特长项目的成绩申请参评本项奖学金。

(五)学业进步奖(奖励金额1000元)用于鼓励在学习上进步较大的本科生,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成绩排名进步较明显,参评学年比上一学年排名进步不少于10%

2.未获得其他奖学金。

 

经心理学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现将2017-2018学年参评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心理学系2017-2018学年参评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公示

 

 

公示期自20181012-20181016日,为期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各年级班长提交本人亲笔签字的纸质意见书,由班长汇总意见上报院系。最终结果需经中山大学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以中山大学学生处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中山大学心理学系  

20181012